关于做好2019年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汽车工程师请忽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相关要求,现就本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与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按学时计算,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为30学时。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课程学习是评审和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学时,三年内需完成90学时的课程学习。本市目前已经开展的《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等按学分计算的课程,在有效期内(一般为5年)可将学分折算成公需科目学时,1学分折算为3个学时。

二、课程和报名

今年,区人社局充分调研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结合本区经济转型发展和人员知识结构实际,和上海汽车集团培训中心合作,积极创新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和方法。按照“市规定动作”+“区开发课程”的原则,共开设了《人工智能及应用》、《创新案例》和《工匠精神修炼》等19门课程,继续使用嘉定区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在网上自主选择课程。

课程介绍和开课时间详见附件一: 《2019年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课程目录》;具体课程报名方法详见附件二:《网上报名工作相关说明》;考勤办法详见附件三:《2019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班要求》。

三、责任分解

(一)区人社局是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面统筹该项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案,确定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与形式,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交流开展专业科目培训课程,指导、考核各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工作的落实,确保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工作,协助做好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组织工作。认真梳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情况,做好继续教育登记、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继续教育基地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其培训范围、培训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提供师资及场地保障,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负责课程设置工作,应根据相关专业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课程。

(四)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经政府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自主组织专业科目的学习培训;对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做出具体安排,协调、组织和督促他们按有关规定参加学习培训,统计登记有关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深远意义,要支持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充分协调,密切合作,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创造有利条件。各单位所有参训人员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继续教育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协调事宜。要落实培训签到,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管理台账。各继续教育基地要严肃教学纪律,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三)及时报名。今年公需科目课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系统将于8月5日开放第一次选课,选课范围为8月到10月开课的所有课程;10月之后的课程会根据各单位的需求决定是否增加开课次数。具体通知及课程目录请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关注上海汽车工程师培养在线网站(https://www.shautoengr.cn/)的课程通知。

报名咨询及技术支持:蔡老师,联系电话:56669350、56660700*3205

 

 

附件一:2019年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课程目录

附件二:网上报名工作相关说明

附件三:2019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班要求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


附件一 2019年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课程目录.xlsx

附件二 网上报名工作相关说明.docx

附件三 2019嘉定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班要求.pdf